跳到主要內容區

臺北市立大學 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

108學年度華碩班資格考申請公告

※考試資格:須修畢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數(指定之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合計不得低於三十六學分)
一、報名截止時間:109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:00前請繳交至系辦。
二、報名表:請參見附件所示,並請同學附上碩一至碩二的成績單一份!
三、考試時間:109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:30~11:30
四、注意事項:考試科目請同學依修習過的科目填寫。科目名稱請填寫跟成績單的科目名稱一樣,切勿縮寫。
瀏覽數: